阿克苏市老年代步车:老人欢迎 交警担忧

导语 近日,在新疆阿克苏市的大街小巷,经常能看到一种被称之为“老年代步车”的交通工具。其外形有的酷似QQ,有的则更像简易的三轮车。这种车辆问世后深受老年朋友的欢迎,但其安全性和合法性却存在争议。

  12月12日13时30许,在阿克苏市北大街发现一辆老人代步车从地区老年活动中心向南昌路行驶,一位老大爷坐在前排开车,后排载着一位老奶奶。发现代步车虽然方便,但老人在操作时,明显看出车身轻薄,操控性差,尤其在过十字路口转弯时和汽车存在很大区别。

  据了解,开车的老人姓李,和老伴刚从地区老年活动中心打完门球回家,代步车是电动的并没有牌照,老人也没有驾照。“这车是儿子给我们买的,每天除了锻炼时开它,出门买菜也开,觉得很方便。”李大爷说。

  在阿克苏市塔北路电动车专卖店了解到,很多专卖店都有四轮或者三轮的电动车,一位电动车专卖店老板说:“天气冷了,全封闭式、半封闭式的电动车,比以前卖得好。”这位老板说,街面上有一些燃油型的代步车是摩托车机器,马力和速度都比电动的大。

  阿克苏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东城中队队长李天生说,尽管“老年代步车”与小汽车非常接近,但大部分都是以电瓶车为主,却不能上牌照,也不支持这类车辆发展,就算上路也不能走机动车道,此车普遍存在着车身轻、速度快、制动性能差等严重交通安全隐患。

  对于燃油型的代步车,李天生说,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规定:由动力装置驱动的,最高设计车速大于20km/h,整车整备质量大于40kg,具有两个或三个车轮的道路车辆均属于机动车。机动车必须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且必须符合《机动车登记规定》,“市民在购买老年代步车时应提前了解车的性能和排量,以便确定是否需要上牌和持证后,再行购买。”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